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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殡葬活动和殡葬伦理学 |
| 2010-9-16 17:50:43 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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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活动并不是从开始有人类就有的。在原始社会初期,由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下,人们的思维能力和自我意识能力尚处于萌芽状态,在意识上还不可能寻求自己和自然界的关系,对自己和他人之间的关系也不甚了解,处于懵懂之中,因此他们对待死亡的人和动物对待死亡的同类的态度并没有什么两样,甚至处理的方式都基本一致。“上世尝有不葬其亲者,其亲死,则举而委之于壑。他日过之,狐狸食之,蝇呐嘬之。其颡有泚,睨而不视。”(《孟子·滕文公上》)意思是说,在上古时代,人们并不像文明社会那样埋葬死去的亲属,而是直接丢弃在山谷。时间一长,狐狸啃食,蝇蚋吮吸叮咬,腐烂不堪,令人目不忍睹。这只是一种无意识的处理死者。这种比较原始的殡葬方式,既谈不上文化,也谈不上有无“伦理”。 殡葬原是土葬的文言用词。“殡”可以理解成“停柩”,如《礼记》:“夏后氏葬于东阶之上”、“殷人殡于两楹之间”、“周人殡于两阶之上”。《说文》解释为“死在棺,将迁葬柩,宾遇之”。人死后,并不是立即埋掉,而是把死者放置在棺椁中,通过一系列的社会性活动表达人们对于死者的看法和感情,这就是殡。还可以理解为“埋葬”,如《荀子》:“三月之殡”,此处的“殡”就有“埋葬”的意思。“葬”有“藏”的意思,如《礼记》:“国子高曰:葬也者,藏也。藏也者,欲人之弗得见也。是故,衣足以饰身,棺周于衣,椁周于棺,土周于椁。”狭义的殡葬一般指的是处理死者遗体的方法和对死者的哀悼形式,包括发讣告、向遗体告别、开追悼会、致悼词、送花圈挽联、出殡送葬、安葬、安放骨灰盒等一系列的丧葬事项。经过漫长的历史发展,生产力水平和人类意识都有了缓慢发展,人们对待死者由无意识的处理转变成有意识的安葬,殡葬观念逐步形成,殡葬开始出现。传统伦理学面对殡葬业中的新问题既不能做出令人信服的解释,也不能给出很好的解决方案,消除阻碍殡葬业的长远发展的因素,是殡葬伦理学呼之欲出的理由之一。但作为殡葬文化的一个部分,殡葬伦理学实际上古已有之。 随着生产力和人们殡葬观念的发展,正式的有棺椁的殡葬开始出现,“后世圣人易之以棺椁”(《易·系辞》),用木头制作的棺椁,商代早期就已经有了。《庄子·人间世》曾经提到宋国有一户人家,栽种着楸树、柏树、桑树等,宝贵人家前来求购棺材,木匠就砍倒他们看中的大树,锯成板块让其运走。随着社会财富的增加,殡葬的内容和形式日益丰富,丧礼等规定陆续出现,人类的丧葬行为变得日益规范和复杂,殡葬也成为了一个专门的行业,殡葬伦理学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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