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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殡葬文化的传承与创新 (二)
2010-8-6 17:25:04   本站原创    本站    点击:2438次

 

接中国殡葬文化的传承与创新 (一)
  “孝悌”思想在孔子的学说中占据重要的地位。孔子说:“君子笃于亲,则民兴于仁。”在他看来,孝道同时具有内外两重意义,对内是借以启发仁心的自觉,对外是借以象征对整个人类社会以及历史文化的关顾。而理想人格的培养和训练必须朝这两方面努力。在《论语•学初》中,孔子还说:“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把孝顺父母、敬重兄弟的道德修养放在了首位。弟子子游问何为孝时,孔子回答:“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在别乎?”就是说孝道就是启发自己内在的仁心诚意,如果对父母只有物质奉养而无精神慰籍,则与畜牲无异。进而,孔子把“孝”与“礼”结合在一起,孝、悌是礼的主要内容。他从孝悌思想出发,认为不患死但应哀死,因而特别重视、提倡崇祖敬宗的祭礼和葬礼。在回答弟子樊迟对礼和孝的询问时,他说:“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也就是说在父母生前要严格按照礼节的规定行孝,父母死后的葬礼和祭礼也要隆重而庄严。而且他还规定父母死后,子女要服三年之丧。当弟子宰予认为“三年之丧”为期太久时,孔子非常气愤,责备宰予“不仁”,说“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意思是说孩子生下来后的三年是在父母的怀中抱大的,故而父母死后为父母服三年丧期是情理之中的。在《论语•学而》中,孔子进而说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到后来,要求在三年之内,不饮酒,不作乐,不婚聚,不访友,不应试,不做官,在外做官遇“丁忧”(父母之丧)之事,还要离任回乡守孝三年。后世历代中,如果为官遇到父母之丧,辞官守孝已成定制,即便皇帝不准,也需下圣旨称为“夺情”,以“忠君”之名义夺“孝顺”之亲情。明朝名臣张居正在万历年间被弹劾时,重要罪状之一就是说张居正在丁忧之时不回乡守孝三年,虽有圣旨“夺情”亦不能掩其非。

  孔子谈到祭祀,说:“祭如在,祭神如神在。”祭祀祖先,就像祖先在那里一样,祭祀鬼神,就像鬼神在那里一样。祭祀要端庄严肃。孔子的这种精神,是很真挚的,是一种专注的诚恳。在《中庸》里,传承孔子的精神以后,也明白强调“至诚若神”,并明白指出“唯天地至诚,故能尽其性。能尽其性,故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能参天地之化育。能赞天地之化育,则能与天地参。”所以,孔子的这种至诚的情怀恢宏雄伟,能与天地大化同流,参赞化育。当然,孔子强调“祭神如神在”,重点乃在追求精神之至诚、礼仪之庄重,以此提升灵性、净化人性,并不在于对一般鬼神的膜拜。也就是孔子所说的“敬鬼神而远之”,也与他所说的“未知生,焉知死”的内涵完全一致。

  孔子的学说中,最核心的观念是“仁”字,仁的根本要义,在于“牺牲小我,完成大我。”孔子说:“志士仁人,有杀身以成仁,无求生以害仁”,这种精神影响所及,形成中华民族数千年来的无数仁人志士的传统精神,可谓出于丧葬而超脱于丧葬,出于生死而超脱于生死。宋朝末年,文天祥遗言“读圣贤书,所学何事?孔曰成仁,孟曰取义,惟其义尽,所以仁至。”他以身殉道,为仁义而牺牲,“而今而后,庶几无愧”。

  2.孟子的殡葬文化观:尽心厚葬的孝道

  孟子继承了孔子的“孝悌为本”的伦理思想,提出“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在《孟子•滕文公上》中他说道:“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作为调节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尊卑上下的等级关系。孟子把“仁义忠孝”作为衡量人际关系的标准,极力主张“入则孝,出则悌,守先王之道”。同时,在《孟子•离娄上》中还说:“事,孰为大?事亲为大。”“事亲,事之本也。”在《孟子•万章上》中提到:“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尊亲之亲,莫大乎以天下养。为天下女,尊之至也;以天下养,养之至也。”正是在这些理念的基础上,孟子不仅将“礼”和“孝道”作为丧葬观的基本内涵,把礼与厚葬等同,而且还付诸实践。《孟子•公孙丑章句下》中提到,孟子奉母仕于齐,母卒,孟子派弟子充虞请匠人赶制棺椁,并吩咐棺木要好,以厚葬他的母亲。充虞认为孟子对棺材的要求太高、太奢侈,问孟子有必要做的这么精美么。孟子说:“古者棺椁无度。中古棺七寸,椁称之。自天子达于庶人,非直为观美也,然后尽于人心。不得不以为悦;无财不以为悦。得之为有财,古之人皆用之,吾何以独不然?且此为者。无使土亲肤,于人心独无姣乎。吾闻之也:君子不以天下而俭其亲。”在孟子看来,厚葬并不是为了给人看着美观,而是只有这样才算子孙尽了孝心,讲了礼。否则就是不孝。自孟子以后,厚葬意味着“礼”和“孝”的美名,影响深远。

  孟子也继承了孔子的“天命观”,进而提出“修身立命”的生死哲学。孟子在《尽心篇》中阐述到:“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命,则知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大也。夭寿不贰,修身以俟矣,所以立命也。”孟子在这里肯定人心来自天心,因此人们若能尽心尽力,激发潜能,完成自我根本,便能知悉生命真谛,也就能够“知天,”知悉天心真谛。孟子主张,人们除了应该“知天”,还要能够“事天”,也就是能够存心仁厚,养其正气,才能以人心事奉天心。在此基础之上,孟子明确提出“立命”的观点。他直说人生的寿命,都有定数,或长或短,定数不二,均来自天命,人们面对这种定数,无法变更、无法逃避,只有勇敢面对,通过每天的修身,以待生命责任的完成,也就是安身立命之道。因此,孟子体现了这样几重意思,第一种境界是由孔子而来的“死生有命”,明言生命都有定数,都是命定天数。第二种境界是面对不可知的定数,只有修身以待,日日修身,时时修身,处处行善,达到心地通达,了无遗憾。第三种境界是正因为无法改变天命,所以更应该珍惜眼前的光阴,充实每天的内容,过好每一天。所以,孟子提出积极生活的逻辑起点:“修身”。由之演进的是,唯有修身才可以齐家,唯有齐家才可以治国,唯有治国才可以平天下。也就是形成儒家经典的“修齐治平: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大学》所载:“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也就是说:古代那些要使美德彰明于天下的人,要先治理好他的国家;要治理好国家的人,要先整顿好自己的家;要整顿好家的人,要先进行自我修养;要进行自我修养的人,要先端正他的思想;……思想端正了,然后自我修养完善;自我修养完善了,然后家庭整顿有序;家庭整顿好了,然后国家安定繁荣;国家安定繁荣了,然后天下平定。

  孟子的修身、立命,进而演变为“养浩然之气”,这也是奠定中华民族几千年璀璨文化的重要精神基础之一。浩然之气化为民族的正气,至大至刚,愈挫愈勇,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命脉,形成傲对生死的“天地正气”。用宋代名将文天祥的《正气歌》可以对“养浩然之气”作最好的诠释。

  “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下则为河岳,上则为日星。于人曰浩然,沛乎塞苍冥。皇路当清夷,含和吐明庭。时穷节乃见,一一垂丹青。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在秦张良椎,在汉苏武节。为严将军头,为嵇侍中血。为张睢阳齿,为颜常山舌。或为辽东帽,清操厉冰雪。或为出师表,鬼神泣壮烈。或为渡江楫,慷慨吞胡羯。或为击贼笏,逆竖头破裂。是气所磅礴,凛烈万古存。当其贯日月,生死安足论。”

  孟子的生死观也渗透到他对天地的看法中去,也就是他的宇宙观之中。孟子说:“所存者神,所过者化,上下与天地同流”,也就是说从内心存养善根,即可同化万物,形成超越性的精神,上下与天地同流。这种超越性,同样体现在他所说的“充实之谓美,美而有光辉之谓大,大而化之之谓圣,圣而不可知之谓神”。孟子主张对精神修养,应循序渐进,先从心灵充实开始,透过养气养心,先充实自我。因为充实自我,而有中心主宰,诚于中而能形于外,所以展现于外,即有光辉气宇、恢宏大度。将这种格局再括而充之,即可称为“大而化之”的圣。这正如宋代宰相张载所言:“大其心以体天下物”。

  3.荀子的殡葬观:理性的礼义制度

  荀子是儒家重要的代表人物之一,他也十分重视和强调“礼”在丧葬中的作用。在《荀子•礼论篇》中,荀子说:“礼有三本,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师,是礼之三本也”。礼的三本就是后世所崇拜的天、地、祖先。他又说:“礼者,谨于治生死者也。生,人之始也;死,人之终也。终始俱善,人道毕矣,故君子敬始而慎终。终始如一,是君子之道,礼义之文也。夫厚其生而薄其死,是敬其有知而慢其无知也,是奸人之道,而倍叛之心也。君子以倍判之心接藏彀,犹且羞之,而况以事其所隆亲乎?故死之为道也,一而不可得再复也,臣之所以致重其君,子之所以致重其亲,于是尽矣。故事生不忠厚,不敬文,谓之野;送死不忠厚,不敬文,谓之瘠。”荀子在这里指出生与死是人生的始与终,两者同样重要,只有敬始又慎终才是君子之道,而厚生而薄死是奸人之道。人死了不能再生,因此作为臣子和子孙的后世都必须隆重送先人以尽孝心,只有这样做才是符合“礼”的。荀子还说:“使生死始终如一,一足以为人愿,是先王之道,忠臣孝子之报也。”“故丧礼者无它焉,明死生之义。送以哀敬,而终周藏也。故葬埋,敬藏其形也。祭祀,敬事其神也。其铭诔系世,敬传其名也。事生,饰始也。送死,饰终也。终始具而孝子之事毕,圣人之道备矣。使死生终始莫不称宜而好善,是礼义之法式也,儒者是矣。”在这里,荀子把孝与厚葬联系起来,认为厚葬才能体现出孝,同时也能体现出“礼”。由于“礼”是有等级的,故通过丧礼体现出这种等级制度,所谓的“丧祭械用皆有等宜”。他还说:“君子贱野而羞瘠,故天子棺椁十重,诸侯五重,大夫三重,士再重,然后皆有衣衾多少厚薄之数,皆有翣菨文章之等,以敬饰之。”他希望通过这种丧葬中的等级关系,达到“生死始终如一”的目的,从而使伦理纲常制度成为强化遵循的原则。

  在荀子的生死观中,对儒家的等级制度和伦理纲常进行强化的同时,在对丧葬礼仪更加推崇的同时,也增加了理性的思索,尤其是对于生死与鬼的看法,他认为很多都是心理作用。在《荀子•解蔽篇》中他强调:“凡观物有疑,心中不定,则外物不清,则未可定然否也。”也就是说如果自己心中没有定力,则观察事物也不容易明了。荀子还说道:“夏首之南有人焉,曰涓蜀梁,其为人也,愚而善畏。明月而宵行,俯见其影,以为伏鬼也,仰视其发,以为立魅也,背而走,比至其家,失气而死,岂不哀哉!”这里说到夏水河口南边叫涓蜀梁的人,愚蠢而胆小。月夜赶路,低头看见自己的身影,就以为是趴在地上的鬼魂,抬眼看见自己的头发,就以为是站着的鬼怪。直到跑回家被吓死,难道不可悲吗!荀子继续解释到:“凡人之有鬼也,必以其感忽之间、疑玄之时定之。此人之所以无有而有无之时也”。就是说人在疑神疑鬼之际,必然在精神恍惚、神志迷惑的时候做出错误的判断。这正是人们出现以有为无和以无为有之时的原因。 所以,荀子明白地指出:“人之所以为人者,何已也?曰,以其有辨也”,“人之所以为人者,非特以二足而无尾也,以其有辨也。”所以说,人之所以是人,其特点就是有辨别能力,并不知是两条腿不长尾巴的动物,而是因为能够分别真假、明辨是非,并且清楚判断。像那位先生在月光下走路,低头看到自己的影子以为是睡觉的鬼,抬头看到墙上的影子以为是站立的鬼,只敢倒退着回家还被吓死,毫无分辨能力,岂不真正令人可悲可叹。

  荀子还提到:“祭鬼在律人,并非事鬼”。他认为祭祀的用意在表达思慕的心情。从知识分子看来,主要在教化作用,并非真正事奉鬼神。所以他强调:“祭者,表达思慕之情也,忠信爱敬之至矣,礼节文貌之盛矣,荀非圣人,莫之能知也。其在君子,以为人道也;其在百姓,以为鬼事也。”另外,荀子也拿“三年之丧”来解释:“三年之丧何也?曰称情而立文,因以饰群别、亲疏、贵贱之节,而不可益损也。故曰,无适不易之术也。”也就是说,守丧的根本精神,在于表达心中情分,并且化为人文礼节。因此,荀子并不赞同太悲伤,而主张有所节制;此即其所谓:“礼者,节之准也。”而“义”者,“内节外人,外节于万物”。所以“礼”应恰如其分,有所节制,不可怠慢疏忽,也不可过分投入,总之以适中守分为宜。荀子的这个观点和孔子也是一脉相承、遥相呼应的。

  4.朱熹的殡葬文化观:天命人事的规律


 宋朝大儒朱熹,是“理学”的代表人物之一,凡事以“理”为主,以“理”衡量万物。朱熹曾说:“人受天所赋许多道理,自然完具无欠缺。须尽得这道理无欠缺,到那死时,乃是生理已尽,安于死而无愧。”在这里,他认为人的生命是上天赋予的,死亡是生理已尽,而谨守上天之理可以死而无愧。反映在人生观上,就是人需要尽心尽力,死而无悔,也正是体现了儒家人文思想的精神。

  朱熹虽然早年向佛,但是他的殡葬观并不赞同当时已流传的佛教的丧葬理念,他曾强调:“释氏却谓人死为鬼,鬼复为人。如此则天地间常只是许多人来来往往,更不由造化生生,必无是理。”在这里,他反对佛教的轮回观,认为如果是这样的话,总是那么一拨人,在阳世和阴世来来回回,“人死为鬼,鬼复为人”,天地间只是一些特定的人,看不到造化生生不息,所以没有轮回这个道理。

  朱熹早岁也曾学道,他周围的几位好友也持道家思想,但是朱熹在生死观上并不赞同道教长生之说。他强调:“人言仙人不死,不是不死,但只是渐渐消融了不觉耳。盖他能炼其形气,使渣滓都消融了,唯有那些清虚之气,故能升腾变化。”也就是说他认为清虚之气可经修炼而成,但仍并非真能长生不死。他的这种说法虽然与现代科学道理有所契合,但是其理论基础稍显粗糙,也是与其时代局限分不开的。所以,朱熹认为“说无神仙,也不消得,便有也甚奇异。彼此无相干,又管他什么!”他的这个观点,也是儒家的“敬鬼神而远之”思想的渊薮流长。

  5.王阳明的殡葬用品文化观:看破生死知性命天理

  明朝大儒王阳明,著名的心学大师,在中国文化史和思想史上都占据重要位置。王阳明对生死的终极问题也有很多感悟,留下很多独到的看法。在《传习录》中,王阳明认为生死之道就是“知昼夜,即知生死”。至于怎么样才能知昼夜之道呢?他进而解释为“知昼即知夜”。那又怎么才能知昼呢?王阳明认为:“汝能知昼,懵懵而兴,蠢蠢而食。行不著,习不察。终日昏昏,只是梦昼。惟‘息有养,瞬有存’。此心惺惺明明,天理无一忌间断,才是能知昼。这便是天德。便是通乎昼夜之道而知。更有甚么死生!”由此可知,王阳明是看破了生死,也超越了生死。林语堂先生著作的《苏东坡传》中,写到晚年苏东坡一心向道,求长生不老之途,最后彻悟看破生死即是了无生死,即是长生永驻。这个观念与王阳明的堪破生死如昼夜的观念也是息息相通的。只不过从苏东坡本人在当时是否真已超越此境界,亦可存疑,毕竟林语堂为后世之人,对王阳明的学说不会陌生,再加上现代科学知识为基础,以及对不同宗教如基督教、伊斯兰教的了解,故而可能更多的是林语堂的诠释亦未可知。

  王阳明是如何做到看破生死并超越生死的呢?就是靠充实生,因而超越死。如同了解昼,就能了解夜;若能了解生的意义,就已同时超脱了“死”。所以,他强调要能“息有养,瞬有存”,把握生命的每一时刻,充实生命,完成自我,存养天心,然后才能将此心直通天心,没有一息中断。反之,如果每天不知珍惜生命时光,只会浑浑噩噩、昏昏沉沉,即如行尸走肉,生亦如死。王阳明这种积极充实人生的态度,可以说与孔子的“未知生,焉知死”的看法一脉相承,与孟子的“尽心则知天”的观点相映成辉,但更富有深意。宋朝张载也曾说:“尽性然后知,生无所得而死无所丧。”同样,也正是因为有这种通透宇宙的思想,张载也才能够说出这样的至理名言:“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王阳明认为“志士仁人”应该“看穿生死”。他说:“只为世人,都把生身命子看来太重,不问生死、不学死,定要宛转委曲求全,以此把天理却丢去了。”他认为以仁心天理为中心主宰最为重要,如果“忍心害理,何者不为?若违了天理,便与禽兽无异。便偷生在世上百千年,也不过做了千百年的禽兽。”所以王阳明最重要的便是强调要能够看透“当死不当死”,如若是死,要死有所值。如果当死而怕死,昧了良心,害了天理,这种“偷生”,也不过与禽兽相同而已。他认为像比干、龙逢等贤臣是求仁得仁,“只为他看得分明,所以能成就得他的仁。”

  同时,王阳明也曾说:“学问功夫,于一切声利嗜好,俱能脱落殆尽,尚有一种生死观念,毫发挂带,便于全体未有融释处。”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的学问功夫能把一切声利俗念都看破,但对生死还有一丝一毫的牵挂,那就是对全体宇宙生命,还没有完全融入参透。所以王阳明又说:“人于生死念头,本从生身命根上带来,故不易去。若于此处见得破、透得过,此心全体方是行无碍,方是尽性至命之学。”也就是说人生面对生死,要能“见得破、透得过”,才能真正称为合“天地万物为一体”的仁心,也才能真正称为此心与天地大化“行无碍”,这才算是真正尽性至命的成功。此中境界,对精神修养的启发,意义深远。

  王阳明的生死观念,是与他创立的“心学”传统分不开的,其上承孟子“养气”之说,并进一步的引申发扬,并从孟子所称的“万物皆备于我,所存者神,所过者化,上下与天地同流”,衍化深入到王阳明的“天地与我同体,鬼神与我同体”。具体地说,就是“我是灵明,便是天地神明之主宰。天没有我的灵明,谁去仰他高?地没有我的灵明,谁去俯他深?鬼神没有我的灵明,谁去辨他吉凶灾祸?”所以王阳明认为天地万物甚至鬼神,本来都经过我心之灵明,融合流通为一体,没有任何间隔。他还说:“天地鬼神万物离却我的灵明,便没有天地鬼神万物了;我的灵明离却天地鬼神万物,亦没有我的灵明,如此便人一气流通的。如何与他间隔得?”这种观念,从人的心灵修养出发,升华为恢宏广阔的生命论与宇宙观的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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